第214章 过年了



  两人说说笑笑,王徒才起身去洗了热水澡。

  热流沐浴全身,精神一松懈,困意立马漫过脑海。

  随便洗完,换上睡衣,一头扎进被窝,沉沉的睡了过去。

  叶诗雨坐在床边,守了他一会,掖好被子,才回到客厅里。

  仍旧看书,她用笔在扉页记下一段文字。

  “跟着伟大的人走,即便是在黑夜里,也不会迷路。”

  星火镇由王徒创造,人们因此得到庇护。摆脱了危险,过上了梦寐以求的日子。

  他是引路人,是领航者,更是每个人心目中的英雄。

  所以,她准备把这句话,教给孩子们。

  一夜无话。

  王徒中午才起来,抱着被子懵了一会,翻身下床。

  到客厅一瞅,叶诗雨正踩着小凳子,往窗户玻璃上贴红色的“福”。

  听到动静,她头也不回,问:“今个,穿军服,还是便装呀?”

  按照星火镇办公室的通知,从早上开始,到第二天下午的六点,属于“新年”。

  局势复杂,情况特殊,只有“三十”和“初一”。

  放两天假。

  反正大家也没什么亲戚可以走……

  遂行日常安保、巡逻任务的军团连队和一部分镇卫队成员轮班值守。

  电工、厨子、修理工……等特殊岗位成员,在岗放假。

  至于其他人,一律可以组织调休。

  面对叶诗雨的询问,王徒抹了把脸。

  起床气散了点。

  才想起,关于过年的具体方案和计划,是由自己亲自过目并同意的。

  他思索了一下,道:“便服更好一点,难得的好日子,要穿新衣服。”

  晚上还有个加餐环节,自己可是要出面讲几句的,当然要穿的越帅越好!

  不过,貌似平时穿衣打扮相当随意。

  只要求合身、舒适,也没准备什么好看的衣服。

  王徒拿起桌上的对讲机,打算让张强跑个腿,找几件像样的送过来。

  却见叶诗雨已经贴完了春联,从凳子跃下,向宽大的木质衣柜走去。

  “那你看一看,喜欢什么风格的呀。”

  她说着,伸手拉动柜门。

  “沙沙——”

  王徒一抬头,愣住了。

  因为里面……是清一色的男装。

  各式各样的西装,整套的挂着。

  青春时尚的休闲装,也是一套一套的。

  长短款羽绒服。

  呢子、羊毛大衣。

  其中不乏曾经的名牌、高档货。

  事实上,除了吃饭睡觉,王徒很少在房间里待。

  自然而然,也不会去打开衣柜什么的去看。

  平时换衣服也急,让叶诗雨赶紧随便找一件就穿了。

  他始终以为,柜子里全是她的衣服。

  女人的爱好不就那么几样。

  “你的衣服呢?”王徒微微有些诧异地问。

  “有好几件呢,不过叠在床头柜下了。我又不像你,天天见不同的人,我出门少,不用太多衣服。”

  叶诗雨笑了笑。

  王徒除了去外面打仗,一般在星火镇时,不太喜欢穿质地坚硬的军服。

  因此,这些衣服,全是她动了小私心,找张强偷偷要的。

  每一件,都是精挑细选。

  所以看似王徒随意穿着的衣服,走在街上,也能吸引一连串的火热目光。

  要把他打扮的英俊潇洒,风光无限,人人为之崇拜和爱戴。

  这样的话,才能增强大家的归属感。

  叶诗雨细致地想着。

  也许以后,自己不会是他的唯一。

  但他,却始终是自己的全部。

  “行吧。”

  王徒把叶诗雨揽在怀里,轻拍她的头发,“把西装全部取了,腾出位置,挂你的衣服。”

  都末世了,还穿个毛线的西服,干的又不是什么正经工作……

  不过全名牌,价值不菲,也不能暴殄天物。

  恩,可以给铁公鸡送去。

  这家伙天天在机场风吹霜打,倒是吃了不少苦,算是赏他点物质上的奖励。

  挑挑选选的,王徒最终看中了一件两人皆喜欢的灰黑色大衣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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